商务部、中国医药(600056,股吧)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等部门曾在全国挑选了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600085,股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家中药企业的10个中药品种拟在欧盟注册,但均尚未注册成功。
基础研究不够
广州奇星国际贸易部经理袁科伦告诉记者,之所以注册未成功,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关于中药的基础研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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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杜文民告诉记者:“缺乏对中药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已成为制约中药出口的一大障碍。目前,中药在上市之前,会按照规定做药理、毒理等临床试验,然而,那毕竟只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在少数人群中进行试验。而很多不良反应都是在该药品上市很长时间后,大量患者使用中显现出来的。
据杜文民介绍,在国外,对于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经济性等情况的研究非常重视。而由于我国没有相关规定,导致药企觉得药品只要上市了,就完成任务了,不再对其安全性进行追踪研究,这样往往让药品出现的某些不良反应被忽视。也正是由于这种状况,导致我国中药在国外临床应用中屡屡发生问题,损害了中药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必须和国际接轨
根据欧盟规定,出口药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欧盟药典对进口药品的要求,欧盟成员国的药品管理机构将根据欧盟药典标准进行质量鉴定。如果所进口药品没有被欧盟药典收载,则以欧盟成员国药典为准。目前,欧洲药典收载草药多为欧洲本地药材,对东方草药产品收载较少。因此,《中国药典》与欧洲药典对草药产品的要求存在差异。我国企业往往只研究本国的标准,没有投入精力研究欧洲药典标准。
“欧盟禁令很值得进军国际市场的中药企业重视。”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协会副会长施深海认为,虽然中药在东南亚市场成绩不错,但是从长远看,中药产业要想真正走出国门,传统的生产、加工和流通方式必须与国际标准接轨。这需要企业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