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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zhe 2008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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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的化疗时间和间隔要求

   白血病是造血系统的恶性疾病,俗称“血癌”,是国内十大高发恶性肿瘤之一,其特点为造血组织中某一类型的白血病细胞在骨髓或其他造血组织中的发生恶性增生,并浸润体内各脏器、组织.目前西医治疗白血病主要就是化疗.白血病的化疗时间和间隔要求如下:
1.疗程.
  白血病患者的治疗疗程由肿瘤细胞增殖周期时间的长短来确定。一般主张连续用药以超过2个以上肿瘤细胞增殖周期或2个以上肿瘤倍增时间为一个疗程。这样在第一个周期内没有被杀灭的肿瘤细胞可在第二个,第三个周期内被杀伤。急性白血病一般7天为一疗程,5天则疗效不如7天。
2.疗程间隔时间
  白血病患者疗程间隔时间的长短,应以药物毒性作用基本消失,机体正常功能基本得到恢复,而被杀伤的肿瘤细胞尚未得到修复,这样一个时间为最佳时间。急性白血病一般间隔3周左右。倘若病情已基本控制而血象尚未完全恢复时,间隔时间可相应延长;而若病情发展,血象已经基本恢复时,间隔时间可相应缩短。
3.短期间歇疗程
  短期间歇疗程适用于生长比率较大、倍增时间较短的癌瘤,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伯基特淋巴瘤等。一般连续给药7—14天(相当于肿瘤细胞12个增殖周期)为一疗程,间隔2—3周(14—21天)后进行第二疗程。如在1—2个疗程后无明显疗效,则须更换药物,如有效则反复用药4—6个疗程,常可获得较长时间的缓解,甚至达到治愈。
  需要注意的是,此种疗法的药物毒性反应较大,但对生长迅速的肿瘤,在抗肿瘤药物的强烈冲击下,可获得满意的疗效,仍值得临床提倡。但在治疗的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毒性反应,常需使用强有力的抗生素和输血等支持疗法,帮助病人渡过骨髓抑制危险期、严重感染和出血等并发症。
4.长期间歇疗程
  长期间歇疗程适用于生长比率较小、倍增时间较长和发展缓慢的癌瘤,即大部分实体瘤,如胃癌、肺癌、结肠癌、直肠癌、肾癌、肝癌和乳腺癌等。一般4—10天用药1次,治疗4—9次后如疗效不明显,则更换药物。
  某些肿瘤的增殖周期为144小时(6天),每隔48小时化疗1次,则在肿瘤细胞1个增殖周期内给予了3次化疗,其效应明显增强,而正常造血干细胞的增殖周期为24—36小时,间歇48小时化疗1次正好是各增殖周期后接受的另一次化疗,也就是说3次化疗分别分布在3个周期内,这样的用药间隔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并不增强。由此达到在正常组织损伤作用不增强的情况不获得最大抗癌效应,一般主张集中药物同一天分别注射或口服,连续治疗4—6次。

治疗血液病是一个需要坚定信念并且持之以恒的过程 希望患者能树立正确的治疗观念坚持就会胜利!!!!袁六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