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200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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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放射病

放射病是由于电离辐射对人体进行体内或体外照射后引起的一系列临床表现。

  短时间内大剂量电离辐射引起的放射性损伤,称急性放射病;较长时间超过允许剂量的辐射损伤,称慢性放射病。此病常见于接受过量射线的工作人员、患者及核武器爆炸的罹难者。其病理改变主要有造血功能障碍、内脏出血、组织坏死、感染及恶性变等。

急性放射病: 一次遭受1Gy以上的射线照射,即可引起急性放射病。

  1、有接触电离辐射史,并需对患者所处的位置、个人防护条件及在沾染区停留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对所受剂量做出客观判断。

  2、不同阶段临床表现各异

(1)初期:可出现头晕、乏力、恶心、呕吐,持续1~3天。

(2)假愈期:于病后2~3周出现。此时,初期症状多已缓解,但造血功能障碍有明显表现,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血小板减少。此期患者开始脱发,病情可持续2~4周。

(3)极期:病后约3~4周出现皮肤、粘膜及全身广泛严重出血,如咯血、子宫出血、颅内及上消化道出血。并有呕吐,腹泻,精神萎靡,水、电解质平衡失调及全身衰竭。严重感染,如牙龈炎、咽峡炎、败血症等,为此期另一突出表现。此外,尚有头发、体毛明显脱落,患者如救治不当常可致死亡。

(4)恢复期:伤后5~8周可转入恢复期。此时,造血功能逐渐恢复,出血停止,感染被控制,毛发开始新生,全身症状开始好转。一般患者可于2~4个月内恢复健康。

治疗

  1、初期 应及早应用抗放射性和清除自由基药物。苯二酸雌二醇lmg,肌注。或雌三醇10mg,肌注。上药与茜草片合用疗效更好。a2巨球蛋白3ml,肌注,每天1次,1~2周后改为隔日1次。持续1~2个月。此药可促进损伤修复。辐射剂量在9Gy以上的极重型患者,应考虑同种骨髓移植(以照射后5~10天为宜)。造血因子(GM—CSF、IL-3等)均可酌情应用。

  2、假愈期 此期患者以保护造血功能,预防感染和出血为主。给予高蛋白、高热能、富含维生素类食物,同时选用叶酸、肌苷、核苷酸、ATP、辅酶A以及维生素B4、B6、C、K,鲨肝醇,利血生等药物,白细胞低于2.O×109/L或血小板低于50×109/L时,可输新鲜全血。

  3、极期 仍应积极抗感染、抗出血和全身支持治疗。应用广谱抗菌(特别是抗革兰阴性菌药物。同时注意防治病毒及真菌感染。白细胞低于1.O×l09/L,血小板低于20×109/L可输注新鲜全血或血小板悬液。静脉补给氨基酸、脂肪乳、血浆等。呕吐,腹泻,水、电解质平衡紊乱时,应及时对症处理。

  4、恢复期 患者一般情况好转,但免疫功能低下和贫血,需防止再感染。此外,应注意预防辐射晚期反应,如脑水肿、晶状体混浊、唾液腺萎缩、骨质疏松等。可应用维生素A、B、C、D、E,强壮补铁制剂及富含钙的制剂。必要时给予苯丙酸诺龙25mg,肌注,每天2次。

  5、其他对症疗法 如吸氧、输液、能量合剂、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紊乱等,均可根据病情需要酌情选用。

预 防

  1、防护 加强放射防护,避免与放射源接触。

  2、药物预防 战时,可于核武器爆炸前6天内,注射500号药10mg,或口服523号药30mg。

慢性放射病

  较长时间内机体受到超允许剂量的电离辐射作用,所引起的一种全身性疾病。外照射可来源于X射线、7射线及中子,内照射常因通过呼吸道、消化道进入体内的亲骨性、亲巨核吞噬系统的放射性核素引起。

诊 断

  1、有长期与г、β、X射线及中子或放射性物质接触史。

  2、临床有神经衰弱症候群,如记忆力减退、头晕、头痛、失眠、多梦、多汗、心悸及性功能减退等。

  3、实验室检查可见白细胞减少,多在4×109/L以下,中性粒细胞、血小板减少,红细胞正常或轻度减低或血红蛋白降低。骨髓检查增生活跃、低下或抑制,还可出现畸形分裂细胞和异形淋巴细胞。

治疗

  1、一般治疗 与急性放射病相同。

  2、对神经衰弱症候群治疗 如失眠者可用谷维素、地西泮(安定)和各种镇静剂或行耳针、针灸治疗;心悸可用普萘洛尔(心得安);头晕、头痛可用优散痛O.2g~O.4g,每天1~3次,口服,或耳针刺攒竹、太阳、风池等穴位;食欲不振可用胃蛋白酶合剂、胰酶、稀盐酸、多酶片等对症治疗。

治疗血液病是一个需要坚定信念并且持之以恒的过程 希望患者能树立正确的治疗观念坚持就会胜利!!!!袁六妮